北京商报讯(记者 陶凤 吕银玲)8月26日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,确定黑龙江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金属新材料产业园等79个项目,作为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。
根据2015年发布的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,我国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。按照有利于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配电运营效率的要求,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。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,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。
此前,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已开展4批试点,截至2019年底共有试点项目380个(进入试点目录404个,有24个已取消资格),其中获得供电业务许可证的项目119个,占比31.32%。
此次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发布,两部门要求,2020年9月起,国家电网、南方电网于每季度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报送本经营区内前五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推进情况。各地试点牵头单位通过电规总院开发的“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监测评估平台”,于每月20日前报送前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进展情况,及时反映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。发挥平台“按月监测、按季分析”功能,电规总院于每季度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报送前五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展分析报告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将健全完善通报约谈、挂牌督办机制,对工作进展成效显著的地区通报表扬,对工作进展滞后、试点推进成效较差的地区通报约谈,对典型项目适时确定为直接联系项目挂牌督办。
还将健全完善事中事后评估、动态调整机制,采取第三方评估和自评估等方式,对前四批试点项目组织开展全面评估,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,调整退出不再适合继续开展试点的项目。